本报记者报道 由于着花袄、梳小辫、在街头溜达的肖像被多家网站入选为整蛊版之“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组图,63岁的精神残疾男子张某的哥哥张起将首个推出恶意搞笑弟弟的网站主办单位某报报业集团告到了宣武法院,要求后者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 昨天,宣武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63岁的张某系精神残疾,家住北京延庆县大榆树镇。平时喜爱着女装、梳小辫出入,不想近日却因此而成为网络“红人”,张某的哥哥张起认为:被告刊登弟弟的照片,并在所发布的照片栏目里及照片配言上,对弟弟予以嘲笑及挖苦,已侵犯了弟弟的肖像权,并据此提出诉讼请求。 |